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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October 12, 2020

商人稱遇撞車反被指堵路報警原告變被告 - 香港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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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商人去年8月5日大三罷當日被指將其平治房車停泊在九龍城迴旋處,聯同另外兩輛私家車令附近大為擠塞,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今開審。商人辯稱當時遭另一輛車撞上,對方不顧而去,他才將車停下,卻被後來者指摘是堵路者,更遭踢凹車身及打甩倒後鏡。他曾報警稱遭大批暴徒襲擊,警察到場後卻先問他:「你係咪無辜先?」及後他以報案人及受害人身份落口供,堅稱不認識其餘兩車的司機,惟最終卻被檢控。

被告陳繼同(54歲)今承認汽車的轉向指示器及停車燈沒有保持清潔及有效運作的傳票控罪,但否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開審。

任職科文管工的梁耀長供稱,事發當日早上打算乘巴士到將軍澳上班,卻見九龍城亞皆老街球場對開「車塞住晒,去唔到」,他發現前方九龍城迴旋處有「三架車平排頂住行車線」,其他車則在響號,他因未能依時上班,「驚畀老細鬧」,為向公司解釋,於是用手機拍下現場情況。

被告自辯時則稱,當日早上駕駛堂弟的平治房車到九龍城買早餐。駛至接近九龍城迴旋處前時,交通已非常擠塞,塞車接近20分鐘。當駛入迴旋處時,其平治房車原本已停下,但突然傳來「嘭」一聲。他認為其車遭碰撞,但對方已不顧而去。

被告續稱,他當時見到前面有車堵塞路面,於是下車敲對方車窗,希望對方稍為開動車輛,但對方不理會。

被告上車後,先後四次致電999報案,頭兩次打不通,打通後向通訊員稱有車撞他座駕後不顧而去,但知悉有不合作運動,問對方需否將平治停在一旁;對方指會派警員到場。

被告續稱,後來陸續有小巴或巴士乘客行至其車旁,有人用粗口指罵他堵路,有人踢其車身,有人向其車掟雪糕筒,有人拿著類似磚頭的物體,更有人示意要與他「隻揪」,其車倒後鏡亦被打至飛脫,車身遭踢凹,有人更企圖開車門。他於是再次報警稱「有大批暴徒,我架車已經打爛」。由於情況惡化,他不敢下車,直至警察到場,才依指示將車駛至一旁。

從被告車輛的行車紀錄影片可見,當時有警員問被告:「你係咪無辜先?我哋要處理破壞法治、堵塞道路嘅人!唔係你吖嘛?」被告強調不認識堵路司機或車主,他是報案人,亦以受害人身份回警署落口供,最終卻被警方以非法改裝車輛罪拘捕,其車亦被警方「勾走」。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KCCC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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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06, 2020 at 03: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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