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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11, 2020

商人稱遇車禍報警反遭控堵路 - 香港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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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大三罷】

【本報訊】商人去年8月5日大三罷當日被指將其平治房車停泊在九龍城迴旋處,聯同另外兩輛平排的私家車令附近大擠塞,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昨開審,商人辯稱遭另一輛車撞上,對方不顧而去,他才將車停下,卻被後來者指摘他堵路,更遭大批「暴徒」包圍,踢凹車身及打甩倒後鏡。及後他以受害人身份落口供,堅稱不認識其餘兩車的司機,惟最終卻被檢控。

案件昨開審,被告陳繼同(54歲)早已承認兩項有關車輛裝置違規的控罪及被罰款,昨再承認轉向指示器及停車燈沒有保持清潔及有效運作的傳票,但否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

指座駕遭「暴徒」圍攻

裁判官鄭念慈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時稱當時九龍城迴旋處已很擠塞,他的座駕突然被其他車輛碰撞,肇事車輛卻不顧而去。他四次致電999報案,頭兩次打不通,打通後稱有車撞他的座駕後不顧而去,問需否將座駕停在一旁,對方指會派警員到場。

被告續稱,有小巴或巴士乘客行至其車旁用粗口指罵他堵路,有人踢其車身及掟雪糕筒,拿着類似磚頭的物體,座駕的倒後鏡更被打至飛脫,車身遭踢凹,有人示意要與他「隻揪」,亦有人企圖開車門。他再次報警稱「有大批暴徒」,由於情況惡化,他待警察到場才敢下車。平治行車紀錄影片拍到有警員問被告:「你係咪無辜先?我哋要處理破壞法治、堵塞道路嘅人!唔係你吖嘛?」

被告強調不認識堵路車輛司機或車主,他既是報案人,亦以受害人身份回警署錄取口供,卻被警方以非法改裝車輛罪拘捕,座駕亦被警方拖走。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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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05, 2020 at 11:05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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